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,履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宗旨,根据《中共福鼎市委办公室 福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“慈善一日捐”活动的通知》(鼎委办电〔2021〕17号)文件精神,现决定于2021年9月1日至10月31日举行“慈善一日捐”。活动方案如下:
一、活动主题
今年我市“慈善一日捐”活动主题:“助力乡村振兴,关注弱势群体”。 募集的善款主要用于协助政府对因病、因灾困难户和社会特困对象的救助,以及慈善公益项目的开展。
二、活动对象及原则
(一)募捐对象:各乡镇(街道、龙安)、市直各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直属机构、社会团体和各界人士。
(二)捐赠原则。活动遵循捐赠自愿、鼓励奉献的原则。积极倡导干部、职工每人自愿捐赠一天的工资;机关、事业单位捐赠部分节约的经费;企业捐赠一天的利润。鼓励民营企业、外资企业、个体工商户和广大人民群众自愿参与捐赠活动。
三、活动的组织与要求
(一)加强领导。各单位领导要亲自部署,确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,认真抓好落实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、挪用捐赠款。市民政局负责业务指导,市慈善总会负责组织协调和接受捐赠工作,要通过新闻媒体、官方网站,将接受捐赠善款和使用情况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,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,接受审计部门审计。
(二)精心组织。各系统、各单位要全面动员,积极倡导,精心组织,促进本系统、本单位“慈善一日捐”活动深入开展。工商界要促进企业提升慈善意识,树立企业反哺农村、致富不忘回报社会的崇高理念,积极鼓励和组织企业参与“慈善一日捐”活动;教育界要结合学校德育工作,培养学生的慈心善念,积极鼓励和组织师生参与“慈善一日捐”活动;宗教界要广泛发动,发扬慈爱精神,积极参与“慈善一日捐活动”;市直各部门和其他行业协会、社会团体也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,把动员组织本行业、本社团的成员单位参与“慈善一日捐”活动作为投身和谐社会建设的具体行动。
(三)广泛宣传。在“慈善一日捐”活动期间,各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发展慈善事业的目的意义,紧密配合,积极报道“慈善一日捐”活动的进展情况和慈善救助项目开展情况,大力宣传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典型事迹,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奉献爱心的良好氛围。
四、捐赠方式
由各单位统一组织、动员、收集,募集善款请于10月31日前汇入福鼎市慈善总会账户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、挪用。“慈善一日捐”要坚持自愿原则,不搞任何形式的摊派,但又要充分发动、积极参与,为慈善事业奉献爱心。各单位捐款可汇入市慈善总会帐户,并注明捐款单位/个人的名称和单位缴款人的联系方式(用于开具电子发票);也可直接到市慈善总会进行现金捐赠。市慈善总会将通过新闻媒体,向社会公布,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,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。
福鼎市慈善总会捐款账户如下:
户 名:福鼎市慈善总会
开户银行: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福鼎市支行
账 号:100099252610010001
电 话:0593-7825376
地 址:福鼎市龙山支路356号(市民政局四楼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