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鼎市慈善总会业务范围
1、建立、筹募和管理慈善基金及各专项基金;接受自然人、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捐赠;组织多种形式的募捐活动,为社会上不幸的个人和困难群体提供物资扶助和精神抚慰。
2、开展助老、助孤、助残、助学、助困、助农等慈善救助活动,协助政府开展救灾赈济工作;接收、分配、调拨赈灾款物,救助受灾群众。
3、参与和推动文化、教育、卫生等其他社会慈善公益救助事业;组织慈善志愿者队伍,开展多种形式的慈善公益活动。组织慈善宣传,增强慈善意识,进行慈善理论研究,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慈善事业发展道路。
4、总结交流经验,展示工作成就;为在我市兴办慈善事业的人士、企业及各种机构提供帮助和服务;开展慈善交往合作和交流活动;
5、对总会单位会员的慈善活动进行指导,促进地方慈善事业的发展;加强与国内各公益机构的往来;反映各界人士的意见、建议和要求,为政府制定有关政策和法规提供咨询性意见。